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教高[2016]616号)的要求,9—11月,河南省将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金融学专业被纳入试点评估范围。为迎接此次专业评估,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6年9月8日在河南大学金明校区专门召开一届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并讨论确定《河南省普通高校金融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商学系刘升阳主任作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大学娄源功校长致欢迎词,同时,要求各位专家委员切实承担起委员职责,为即将开展的金融学专业的试点评估工作把好关。
接下来,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恒传达了《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教高[2016]616号)文件精神,并对金融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安排及进度计划进行了总体部署。
之后,河南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各专家委员就《河南省普通高校金融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最终对现有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
(文/杨山峰 图/钟浩)